酒后驾驶后果严重,大家都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安全出行的法则。
最近陆陆续续出现了好多这样的公司,打着酒后代驾、商务代驾服务的旗号浩浩汤汤的成立了,这对于那些爱喝酒或者不得不喝酒又必须开车出行的人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莫不欢欣鼓舞。这不,近几天就有位f先生勇敢的吃了一口这个螃蟹。在什么事情都没出的时候,大家都相安无事,也没有人关注这些个代驾公司的服务合同。可是,偏偏天就是有不测风云,f先生在与某代价公司签订了合同,让一位代驾员开着自己价值不菲的汽车上路时,悲剧发生了,因路上不平导致轮胎爆裂,汽车侧翻,所幸f先生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但爱车却已面目全非。
f先生在花巨额修复了自己的汽车后,找代价公司赔偿,可公司却说,合同中写明了,公司只提供媒介服务作为丙方,至于因乙方(代驾员)的失误造成的交通事故,我方概不负责。听听,多么冠冕堂皇的话啊,任何人听着都不对劲,它肯定是不合理的,我们怎么才能推翻他这个规定呢?
还有一些代驾公司貌似比较正规,称只要是自己的代驾员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在保险公司不赔付的范围内赔偿,如果是对方全责,那么己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按说,自签订代驾协议之日起,双方之间就建立了一种委托关系,代驾方就得本着委托方的意愿谨慎驾驶,要知道你开的可是人家的车,就更得谨慎了。
在因你的原因而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下,怎么能用委托方的车辆保险来逃避你的责任,这不是太离谱了吗?那我们花钱找公司请人代驾还有什么意义?直接随便叫个朋友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