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临河公交随意调价引不满一事说开来。
近期广受诟病的临河公交又发生了一件怪事,在没有价格部门批准的情况下,7路公交车擅自将票价一律调整为1.5元,其彪悍的作风立即引起了市民的强烈不满。
此次调价起于临河部分公交线路开始实行无人售票,大概公交公司和车主们认为既然名为“无人”,那么就可以想咋整就咋整,反正也“无人”注意,“无人”反映,“无人”监管,这如意算盘打的,还真是名符其实的“目中无人”。
我不相信公交公司和车主连一点常识也不懂,作为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调整票价可以不向物价部门申请,可以不召开听证会,自己就能决定的?唯一的解释是,他们这是故意的(通过记者采访公交公司可知,他们并不是不明白程序),玩了一招先斩后奏的把戏,盘算着等生米煮成熟饭,成为既定事实后,物价部门就拿他们没办法了。
这种行为简直和强盗无异,先把市民绑架了,再逼迫相关部门答应条件,即使谈不拢,先期多收的钱也进了口袋,不仅没有损失,还有盈利,何乐不为?
那么,是谁赋予了他们这样做的胆量和勇气?说到底,还是监管和处罚的力度不够。比如今年春节过后,有的公交车没有按时上路,结果只被发了50元了事。如今擅自调价这事,也没听说会受到何种处罚。如此轻描淡写,隔靴搔痒,试问他们还有什么不敢干的?反正不干白不干,干了也没事,没事就多干。套用陈欧体来说,就是“你不满我的服务,我依然我行我素,你质疑我的调价,我照样毫发无损,你对我翻白眼,我轻蔑一笑,你对我冷嘲热讽,我只当你瞎折腾,我是公交车,我为自己代言”。这样无所忌惮,市民的权益只能一次又次地被侵害。
针对临河公交随意调价引不满一事,物价部门表态已责令公交公司恢复以前的价格,并且市民可以进行举报。但个人认为,这事不能仅恢复票价就没事了,还要予以重罚,以儆效尤。千万不要像以前那样,处罚的板子高高举起,却轻轻放下,让人失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