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和改变了消费模式
南京海外旅游有限公司
总经理 王守璐
行业自律必须有法可依,《旅游法》为旅游行业带来的改变是好事,业者在接受采访中都有一个共识,《旅游法》可以为更多健康发展的企业创造更公平的市场环境,对旅行社经营模式的转变、旅游质量的提升、旅游者权益的保护、理性消费的培育都会有深远的影响。南京海外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守璐在采访中表示,《旅游法》其实也是一道行业的“紧箍咒”,旅游企业和消费者都将因此改变消费模式。
零负团费是个怪胎,是扭曲的经营模式。它是一个怪圈,圈在其中的三者,旅游者、旅行社、导游都深受其害。而旅游报价开始调整,是不良经营模式转变的一个现象,远不是《旅游法》规则的全部落地。王守璐告诉记者,从市场价格开始,旅行社的深度调整,才刚刚起步。接下来组团社作为旅游活动的运作商,还需要其中各环节的供应商进行协调,建立新的经营模式,而旅行社现在需要做的模式调整,不应该是“技术修订”、“应对策略”,而是要切实“以市场规则的确立”为契机,淘汰旧模式,回归理性。另外,《旅游法》提出“一价全包”的理念,是为了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也是提升消费者旅游理念的有力措施。消费者都很关心其实施之后到底有没有多花钱,选择是否有更多,权益有没有保障。可以肯定的是,在相同时间段,消费者购买相同内容的旅游产品,在《旅游法》实施之后是不会多花一分钱的,因为消费模式得到了提升和改变,反而还更省钱,这一点都是《旅游法》带来的新变化。
价格战转化成价值战
南京康辉国际旅行社
总经理 周鹏飞
一部《旅游法》将让长期低价竞争、混乱的旅游市场从此结束。旅行社真正进入了品牌竞争、产品竞争、服务竞争时代。“价格回归,品质保障。”南京康辉旅行社总经理周鹏飞专访中概述了《旅游法》实施后的利好。《旅游法》推出后,虽说线路价格会提高,但是物有所值,游客可以玩得更轻松、消费得更明白,整个旅游市场重返品质游,游客可以享受到纯净的氛围,纯玩的旅程。
旅行社在面对今年大环境变化、三公消费紧缩,加上《旅游法》出台直观价格的上涨也将暂时抑制游客的出游意愿,面对这样的多重压力,周鹏飞表示,更应该从“价格战”转化为“价值战”,这对旅行社的专业性、产品设计能力和服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而且对于大型传统旅行社来说,早已与大多数高端星级酒店、航空公司与景区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通过加大采购力度来降低旅游产品的成本价。在采访中,周鹏飞还特别提到一个责任分担的话题,《旅游法》体现出旅游是整个社会产业链条中全部职责方的共同权益和责任,也对旅游组团经营者做了充分的规范,其中把旅行经营者和公共交通运营者做了必要的区分,同时组团社和地接社不同的责任也进行了区分表述,规定了产业链上每个环节都要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另外《旅游法》的进步体现在,把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放在一个社会公平公正公允的同等地位。
老年旅游迎来新契机
江苏夕阳红旅行社
总经理 金维明
中国老龄旅游市场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但近年来,老年旅游市场不规范,很多“黑导”、“黑社”打着正规旅行社的旗号招摇撞骗,压低市场报价也是困扰很多老年旅行社的难题。江苏夕阳红国旅副总经理金维明表示,即将出台的《旅游法》将给老年旅游带来新的发展契机,有了品质的保证为基础,各家旅行社都在同一起跑线,比拼的不单纯是价格,更多的是服务和特色。
金维明告诉记者,手头资金有限、节省消费的习惯使老年人在挑选旅游团时往往把价格看成首要因素。而之前有些旅行社通过低价吸引老年人,再加购物,加自费,以低价赌团的形式损害了游客的利益。《旅游法》的实施将遏制这样的不良市场循环发展,也给正规操作老年游产品的旅行社新的机遇。“像老年游客喜欢去的云南,是受《旅游法》影响比较大的路线,之前像云南的双飞线,因为有自费和购物的元素,最低的报价低到1千多元,而我们常规的云南火车专列不含门票的价格也要2500元左右,这样的直观价格对比游客比较倾向于低价的双飞游。”金维明举例说,《旅游法》实施后这样的低价游产品将不复存在,而新法对专列游的影响也不大,而且相对回归正常报价的双飞游,火车专列的高性价比会更有体现。金维明还特别强调说,只有关注老年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内涵深厚、价格适度、节奏缓慢、服务恰当的“夕阳旅游”,老年旅游才会成为“朝阳产业”。
新法中模糊带还需更明确
南京德高旅行社
董事长 张江南
取消零负团费,不能强迫游客购物,不准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把旅游的时间还给游客,让游客能尽可能享受旅程的快乐,《旅游法》对旅行社的责任规范可谓严苛。但对旅游行业的长远发展是利好的。南京德高旅行社董事长张江南表示,从国庆到春节的这几个月,也是检验《旅游法》会不会真正落地的关键洗牌期。贯彻执行《旅游法》对整个行业来说是一件长期的事,不是一个突击行动。
张江南告诉记者,因为严格依法调整的路线,直观价格都有了不同程度的上浮,抑制了人们的跟团游的出游欲望,转移人们的出游方式,旅行社业绩也会直线下滑,在后面的几个月,就怕有些一向不规范、经营理念以赚快钱为目的旅行社,会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推出一些低价游。在这种情况下,旅游部门的执法力度更为关键。
在各方对《旅游法》的解读中,一些专家业者也提出新法存在的一些模糊带,安排购物和履行辅助人含义等一些细节问题还没有厘清。对此张江南表示,关于旅行社指定购物的问题,目前法律规定不允许指定购物,但又说明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安排,“那么‘指定购物’和‘合同中协商一致’的约定到底如何界定”,这需要权威的细则说明。另外关于旅游法用语的含义问题,其中履行辅助人的含义,市场主体除了法人和自然人外,还包括非法人组织,是否可以理解成非法人组织不能成为履行辅助人,也需要进行一些解释和说明。
正确解读《旅游法》 这些事你会关心
“十一”新推出的《旅游法》无疑是给旅游市场带来了一场地震,坊间关于旅游市场的变化有各种传言,其中最甚嚣尘上的莫过于“价格大涨”“不能购物”“团队游市场萎缩”这三类观点。记者通过走访业内人士,对大众最为关心的三大热点进行一一解读。让游客在《旅游法》带来的新环境下放心出游。
表象:旅游法推动产品涨价,旅游成了奢侈品
正解:“一价全包”不再需自选
如果你在网上搜索“旅游法”,发现网友纷纷在哀叹“游不起”、“旅游成了奢侈品”。查询各大旅游网站,记者发现大部分团队游产品价格已有不同程度的涨幅,少则1000、2000元,多则10000元不等。价格涨了这么多,哪玩得起啊?
解读:对于消费者来说,要理性看待《旅游法》执行后部分线路的涨价现象,不能一味只看到“涨”的一面,而忽视了旅游产品由此提升的品质。记者了解到,虽然一些线路的报价的确比之前有所上涨,但游客在整个旅游过程中并不需要再额外多花钱,这和以往的旅游消费习惯就大大不同。而以往许多自费项目没有加入其中,如今却是全都包含在团队报价中,其实整体算下来价格和以前加上自费项目后的总花费差不多,甚至还可能更便宜,同时游客也不会再因为进购物点而影响心情。
表象:杜绝购物,出国不能扫货了
正解:不再被要求去指定购物点
“我和闺蜜们去巴黎、首尔,就是为了扫货的,旅游法禁止购物,我们不高兴!”这样一条微博在网上获得了大多数人的附议。业者表示,这也是一种误解。旅游法中提到,“旅行社不得指定购物场所”,这并非一刀切的做法,而是指旅行社不能在合同约定范围外增加购物点。
解读:十一过后,游客参团旅行不再会被要求去指定购物点,这大大增加了游客游览的时间,而旅行社通过增加自由时间的安排,可满足游客本身的购物需求。对于不习惯做攻略的团队游客来说,从此以后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指哪去哪”,必须要提前了解当地的相关购物资讯,做好相关的安排,以方便自己在自由时间内安排合适的购物行程。
表象:团队游将逐渐退出舞台
正解:品质团队游迎来新机遇
由于消费者对价格敏感度高,这种统一报价模式带来的价格上涨势必会影响消费者的出游意愿,因此,目前流传着一种观点“未来自由行将成为主流,而团队游将逐渐退出舞台。”
解读:这种担心是不足虑的。相对于自由行,团队游不需要客人费心费力去挖掘当地旅游资源,并且从住宿预订、交通接驳、景区门票等各方面为游客提供一应俱全的服务,打包预订的价格也更有优势,它自有发展的优势和土壤环境。可以用优秀的品质重塑消费者信心,让旅游消费更透明,产品更有竞争力,这可以吸引到年轻人市场,有助于帮助这个群体认识到去旅行社购买产品或是参团不再会是很落伍的行为,这也是需要去引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