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公路法规

首页
汽车
火车
机票
公交
天气
资讯
问吧
工具
地图

中秋放假收高速费

2013-08-12 14:13:29 来源: 客运站

   中秋放假收高速费

  今年中秋放假收高速费规定显示在2013年中秋放假期间高速不免费,去年中秋放假收高速费时间为8天,中秋节不在放假节日范围内。

  根据日前公布的2013年节假日安排看,春节7天(2013年2月9日零时—2月15日24时),清明节3天(4月4日零时—4月6日24时),劳动节3天(4月29日零时—5月1日24时),国庆节7天(10月1日零时—10月7日24时),因此,中秋放假收高速费不免费。

  根据今年国家公布的文件,7座(包括7座)以下小型客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政策,仅针对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四个假期,不包括元旦、端午节和中秋节。

  2012年中秋放假收高速费通知要求,各地不得擅自扩大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避免各省(区、市)免费车辆范围不一致而引发新的矛盾。在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期间,各地高速公路收费站(点)仍应实行“入口领卡、出口收卡”的收费管理模式。实施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的收费车道,应继续开通运行ETC专用车道并确保小客车在免费期间显示通行费交费金额为零。

  由于今年中秋放假收高速费政策与去年不同,市民应注意关注高速费收费规定。

上一篇:公路的限高 下一篇:挑战交通法规
  • 相关阅读

    @2005-2018 闽ICP备2020019188号-8 “扫黄打非”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