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船只检验资格分为a, b,c,d,这是海上安全管理部最近公布的检验资格认可和航运的规则 (修订 2008年) 内容,根据管理的类别。
据悉,经过主管机关资质认可,具有A类资质的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包括国际航行船舶在内的船舶、海上设施、集装箱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具有B类资质的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国内航行船舶的法定检验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具有C类资质的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内河船舶的法定检验;具有D类资质的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内河小型船舶,以及封闭水域内船长不超过30米、主机功率不超过50kW的货船和船长不超过30米、主机功率不超过50kW《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定义的第五类客船的法定检验。 检查资格认可和航运规则 (修订 2008年) 对四种类型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资格的管理应该有条件、 资格和认可程序、 监督和管理的详细说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