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讨论活动
为贯彻实施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征询各单位各部门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实施意见》,已形成第二次征求意见稿,隆安路政大队认真对待,8月6日组织全体队员学习研究。
通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实施意见》第二稿的认真学习讨论,大家对《条例》的立法目的、依据、基本原则、适用范围、主体法律地位、法律责任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讨论会上,全体路政人员一致认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实行一年以来,切实加强了公路安全管理,保障了公路安全畅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推动了公路事业与广西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大家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如:一、全区路政按条例要求,调整更换与条例不一致的文书,做到全区统一;二、加快治超信息联网工作或建立超限运输违法信息登记抄报制度和处理信息反馈制度,加大对超限运输打击力度;三、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路控制区违法建筑的管理,清除违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