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联络24小时畅通 民主议事会至少开3次
2012-03-16 14:46:03
来源: 客运站
天目路整治完成后的工程评议会上,86岁的老人坐着轮椅赶来评议,在投票箱里留下“满意”;家住天目路21号的一位退休职工,在意见簿上写下“感谢”;在这里住了30多年的老街坊自掏腰包挂起慰问条幅……两年多来,这些来自家门口的满意,让环境综合整治实践中“为人民满意而做,做人民满意工程”的理念变得更加清晰。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质量和效果,把民生工程做实、做精、做好,让人民群众满意,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环指”)近日颁发《市城市环境综合民主整治出新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内容共8项,对今后出新工程的告知、公示、议事、接待、反馈、督查和评议都做了详细规定。
工程联络24小时畅通,民主议事会召集不少于3次,民意征询首问负责有回音……市环指负责人表示,让环境建设与民主整治并轨,把问计问需问情于民,引入市民参与见证监督环境建设形成制度,可以更好地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并做到有章可循;更有利于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全力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让老百姓共享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确保环境整治“设计方案、施工过程、建设效果”三个满意。
整治后的天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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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畅通连线
与群众意愿“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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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召开议事会,居民献计献策
家住天目路21号的陈湘云,真切体会到了街巷出新给自己生活带来的舒适和便利。街道整洁漂亮了不说,巷子两侧的小坡上也特意为老年人装上了防滑的扶手,新的窨井盖在车辆轧过时再也没有了烦人的咣当声。“最让我们印象深刻的是整个过程中能做到24小时随时沟通。”临街的陈阿姨有一次半夜醒来看见下雨了,担心楼下的泥沙会影响明天出行,试着拨了个电话想提个醒,没想到电话不仅通了,且工程的施工人员也早就想到这一点,并提前进行了处理。“任何时候我们去接待点或者打电话提建议,都不会落空的。”陈阿姨说。
保持联络畅通让居民意见诉求有渠道,这一项基本要求在《导则》中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以前我们只要求工程提供一个项目经理的电话,但如果经理出差或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就会导致联系中断。所以现在我们要求工程的施工、监理都参与进来,开通两部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市环指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记者了解到,对工程立项之后的告知环节,也有了明确规定。“项目立项后,项目建设单位会同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入户向沿线居民发放"告知书"和"意愿调查表",初步通报工程内容、工程规模,便于沿线居民提前了解工程信息,收集、掌握沿线住户、单位的需求。”告知书、公示牌以及24小时联络电话,建设管理、施工、监理三方联合接待,这就形成了出新工程和百姓之间的“无缝对接”。
天目路整治开工前,在二十九中会议室里进行了一场街道居民对工程出新方案“辣味十足”的质询,从一开始的疑惑到施工中的放心到最后的满意,成了天目路先后6次出新议事会中渐进的民主旋律。“街巷整治归根到底是为了百姓生活方便,很多设计施工有了百姓的建议的确会变得更实在更人性化。”鼓楼区住建局陈军深有体会。
天目路整治的设计走访中,发现整条路上只有108颗树,出于街道绿化考虑,项目部提出补种树木。这样的好意到了议事会上,附近居民却并不“领情”:“人行道有的地方连1.5米宽都没有,既要种树又要放垃圾桶,我们有时候要侧着身子才能过去。”现在的天目路没有一味机械地补种树木,而是因地制宜地补植了部分树木,又通过设置一些小的绿化点缀,部分区域还可以搞起立体绿化,种植爬山虎美化墙面。
“把"民主议事会"写进南京的出新工程规范中去。”这是市环指常务副指挥长冯树云在参加完议事会后的明确要求。如今在这份《导则》中“同一条干道、街巷和小区整治出新,居民议事不得少于3次”得到确认。“以前工程中关注的是工期、质量、安全等,对群众诉求重视不足,结果一边干活,还一边挨骂。现在的这份关于小区、道路整治出新的民主导则,就是把"与民互动"的"软件"工程也做到细致化的要求。”市住建委副主任何金雪说。
今年的出新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组织召开沿线居民议事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沿线居民及与议题相关的人员参会。这将之前的工程通报会实实在在地变成了居民参与并发表意见的沟通会。会议上不仅要详细通报、讨论完善项目设计方案,通报工程进展、各项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做出决定;还要坚持依法办事、民主讨论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按照有关政策,向居民及时说明情况。
细化后的内容,不仅让居民有了参议的机会,也在一次次问题沟通中和居民交底,让他们心里更加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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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全程监督,工程面子里子都放心
街巷整治中聘请的监督员全都是街坊住户,他们的检验可以说是最严格的,他们的肯定也是实实在在的。家住天目路11号的市民耿先生在这里生活了30多年,工程建设之初,他和这里的不少居民一样,没太放在心上。一次议事会上被选为督察员后,他开始关注起施工的各个环节,甚至包括材料的质量。现在的他不仅对整治后的街道环境满意,讲起工程的质量相当有信心,他说:“它的每一个进度,我都很清楚。”他还告诉记者,天目路看上去虽然很窄,但是几十吨重的大卡车开进来,一点没事。“扎扎实实一道工序都不少,选择的材料也都很好。”像耿师傅这样每天亲眼目睹工程进度的居民,在天目路不在少数。
街巷整治的“面子”居民有目共睹,而聘请市民监督员,就是把整个工程的“里子”也向居民作交代,让他们全程跟踪,不仅在质量控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且让居民更加放心。在《导则》的督查环节,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围绕每个开工项目,组织聘请沿线社区居民(不得少于3-4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媒体记者(不得少于2人)作为市民督查员,参与施工现场监督。另外对热心城市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并自愿担任市民督察员的居民,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沿线居民自愿成立义务监督志愿者团体应充分尊重,并鼓励、尊重、支持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市民督察员例会制度,例会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对市民督察员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沟通并通报整改情况。
何金雪表示,居民的评议也将成为项目验收的重要环节,项目竣工前,项目建设单位会同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向沿线全体居民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多层次、全方位地了解居民对工程设计、安全文明措施、进度、质量、效果的满意度(发放率为100%,回收率达到80%)。对居民不满意的事项,建设单位应及时整改并做好解释工作,只有居民满意率达标,工程才算真正画上圆满句号。
以议事会形式,让市民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