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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规定

2012-03-10 05:25:56 来源: 客运站
(一)简易程序:

     1、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2、执勤民警使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表》处理的交通事故,可适用简易程序;

     3、当事人根据快速处理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现场后,经事故科(组)确认无误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二)一般程序:

     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交通事故,及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应使用一般程序处理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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