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公路法规

首页
汽车
火车
机票
公交
天气
资讯
问吧
工具
地图

八级伤残的外在表现——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2012-03-17 07:17:48 来源: 客运站
本文以“十级伤残的外在表现——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为蓝本,由法律快车网交通事故栏目组归纳、列举《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对于八级伤残外在表现的规定,以便对经伤残等级鉴定后,是否构成八级伤残存有疑问的朋友自行检索、对号入座,在索赔时做到心里有底。

  另外对于那些经法医司法鉴定后,被鉴定确认存有一处八级伤残的受害人(如身体多部位受伤,则有可能各部位均构成伤残且各部位的伤残等级不同),其可以获得的残疾赔偿金,赔偿系数为30%(身体多部位构成伤残的,鉴定结论中会得出一个明确的残疾赔偿系数)。

  ——————————————————————————–

  交通事故中,八级伤残等级的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活动受限;

  3、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4、社会交往受约束。

  ——————————————————————————–

  交通事故八级伤残具体的外在表现为: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中度失读伴失写症;

  c. 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d. 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

  2、头面部损伤致:

  a. 一眼盲目4级以上;

  b. 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c.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

  d. 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e. 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f. 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g. 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8cm2以上;

  h. 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

  i. 头皮无毛发50%以上;

  j 颌面部骨或软组织缺损32立方厘米以上。

  ——————————————————————————–

  3、脊柱损伤致:

  a. 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b. 胸椎或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4、颈部损伤致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

  ——————————————————————————–

  5、胸部损伤致:

  a. 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 12肋以上骨折。

  ——————————————————————————–

  6、腹部损伤致:

  a. 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b. 脾切除;

  c. 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

  7、盆部损伤致:

  a. 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b. 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c.尿道严重狭窄。

  ——————————————————————————–

  8、会阴部损伤致:

  a. 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

  b. 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严重影响功能。

  ——————————————————————————–

  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

  ——————————————————————————–

  10、 肢体损伤致:

  a.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30%以上;

  b. 双手感觉缺失75%以上;

  c. 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d. 双足十趾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e. 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f. 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

  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

  武汉市2010年度交通事故中,八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数额标准,请参见此文。

上一篇:车主车险赔付怎样行使代位追偿权 下一篇:老交强险保单是否执行新标准?
  • 相关阅读

    @2005-2018 闽ICP备2020019188号-8 “扫黄打非”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