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拼车旅游,协议签好了吗
2012-01-16 01:22:32
来源: 客运站
春节,被多少人觊觎,在相隔春节还有一段日子的时候,相信大多人已经计划好去什么风景地区旅游,去拜访哪个亲戚朋友,和谁共度了。当然,对于外出的朋友来说,交通工具就是令人头痛的事,车站买票必然要提前订票,否则上车就会变的遥遥无期。于是,一种新型方式——拼车,成为大多数人的选择。
一些市民纷纷选择“拼车”出行,有的是为了省钱实惠,有的是为了省去排队买票上车的麻烦,早日踏上旅途,而也有人仅仅是为了新鲜、刺激,想尝试一下。法律人士认为,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产生纠纷,最好签订具有法律效益的书面协议。
日前,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他们一家三口准备假期回牡丹江的婆婆家。因为孩子小,王女士不想带孩子乘坐火车,在朋友的建议下,王女士在网上发出了“拼车”启事,仅两天,王女士陆续接到“拼车”电话,有的是与她想法相同,希望和她一起拼车的,有的是自己有车,准备假期去牡丹江,可以拉载王女士一家三口,费用也非常合理。王女士思前想后,与一私家车主谈定了价钱、时间,准备拼车回牡丹江。
记者调查了解到,与王女士有相同想法的人不少,记者在各大网站上看到“拼车”的帖子满满的,希望拼车到哪儿的都有,近的到省内各市,远的到北京等地。谈及拼车,一位准备采取此种方式的张小姐认为:“还是拼车回家好。拼车很随意,大家约好时间地点,迟到了还可以等等,火车飞机可不等人,一路上还能看风景。”
对此,哈尔滨市某律师事务所史律师认为,双方在拼车前最好签订一个协议,落实各方责任,一般情况下,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协议是有效的。双方实施了拼车行为,就被视为签订了运输合同,车主就要对乘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可见,为了安全和稳妥,拼友最好是签订一份书面协议,界定好相互的责任,在假期旅途中为自己的安全上个保险,也避免影响体验自然,享受生活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