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禁不得
2012-01-17 11:05:02
来源: 客运站
拼车自出现以来一度备受争议,从2006年上海的“双跳灯”活动到现在的拼车网站,都说明了拼车从来没有真正的退出人们的视线,拼车一直在低调的进行中,一直在为市民的出行提供着方便。
其实,“双跳灯”出现于2006年的上海,当时“双跳灯”活动为社区的市民提供了方便,解决了很大的麻烦,不过一位叫徐国志的业主受两位乘客以“有收费意愿”的指证,而受到执法部门的严厉处罚,因此自主形成的社区互助团体宣告解散。但是,自发的拼车行为仍在低调的进行,只是有些车主为了规避风险,为乘客设立了门槛——只有熟面孔才能享受拼车的特权。
上海市民徐先生说,自活动取消之后,小区内的拼车并没有完全消失,因为通过活动,大家已经建立了固定的拼车关系,具有了相互信任的基础,相处的也习惯了,拼车外出也十分的方便,彼此早已经打成一片,拼车也就转化为小区内部资源的一种优化配置,上班的时候总会在提前约好的固定地点相互等待。徐先生说这种内部轮流的拼车方式,也不用天天开车了,节省了很大一笔费用,可能已经培养了一种节约的好习惯了。
当下的拼车,花式各样,种类繁多,大多数都是在网上寻找的陌生人,人们已经具有了安全意识,在拼车之前会仔细鉴定其资料的真实性,并互留联系方式,以方便及时联系。拼车的范围加大了,参与的人数增多了,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虽然至今还未对拼车进行法律上的认证,但是它带来的方便是有目共睹的,人们也接受了这一出行方式,拼车上下班、拼车回家的例子举不胜举。从拼车的长期性来看,需要有人际交往的感情作为铺垫,从而形成拼车道义上的约定。
不少市民表示,期盼在城市管理创新理念的激荡下,像拼车行动这样的民间智慧能开花结果,把握改革创新的机遇,以一种崭新的理念来看待拼车,规范拼车环境。拼车是市民自发形成降低出行成本的一种方式,管理部门不应一味的禁止,可以从完善的角度出发,制定一套有效的制度,对拼车加强管理,而不应一禁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