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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拼车上份“保险”

2012-01-18 14:37:47 来源: 客运站

     到了年根,不少人都为一票难求以及旅途中的拥挤而烦恼,在网络论坛及社区内,“顺风车”待客、寻老乡“拼车”的信息屡见不鲜。尽管对于拼车的合法性,社会上尚有争论,但因省钱和方便,这种方式还是吸引了不少返乡和打算出游的人们。
   老家淄博的大学生小王放寒假后一直在烟台实习,他说:“每年托朋友买火车票很累人,我在论坛上看到了有人发帖顺风车待客很兴奋:一来自己方便了,二来还交了老乡朋友,以后回家再也不用犯愁了!
  记者发现,一部分思想比较开放的有车族在论坛上呼朋引伴,写明自己回家的路线、时间以及空位和价格,邀约同行者一起回家过年,为自己节省了不少费用,而且旅途不再寂寞。
  搭“顺风车”既能找伴儿又能分摊费用,大家各取所需,但是安全问题绝对不容忽视。记者发现一些谨慎的车主会对搭乘人提出要求,如“只限小区拼车,外来的不接受”等;而搭车者因对“顺风车”安全性及车主身份无从考究,便将对方信息和车牌号发送给一名亲友,以备出现问题后联系使用。
  很多“拼车族”认为,签订协议是解除拼车后顾之忧的有效手段。对此,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赵海霞律师说,我国法律对车辆、车主、驾驶人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拼车协议中的条款不应与法律中的这些硬性条款相抵触。例如相关法律对事故的责任双方都有明确的处理办法,因此双方在协议中确定的与法律条款不一致的拼车双方责任和赔偿金额是不受法律认可的。就拼车协议而言,如果出现“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等免责条款,则该条款属无效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签订了“拼车协议”,也并不代表就有了安全保障。
    “拼车人对出发地、目的地、相关费用的分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条款签署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该所魏律师补充说,对于“搭顺风车”的“拼客”来说,最好事先了解对方身份,并与私家车车主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关系,并对旅途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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