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看点
1.拼车上班,车主收汽油费算非法经营吗?
2.出了交通事故该由谁承担责任?
3.拼车应采取哪些防范措施?
律师解读
拼车·收费
不属“非法营运” 拼车可行
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李超峰律师认为,法律对拼车行为并无禁止性的规定,车主收汽油费的行为不能等同于非法经营。
“非法营运”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行为。而拼车是同路的人共同出行的一种方式,司机收取的也是成本费,因此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不属于经营行为。
北京市中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青山律师同样认为,拼车上班不能算作非法经营。拼车者之间一般是一对一的关系,即司机只对特定的、固定的需要搭乘的人提供服务。
拼车可以起到降低出行费用、减缓交通压力的社会效果,而开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则会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
拼车·责任
乘车人有过失 也得担责
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乔磊磊律师称,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该以警方的责任认定书为依据,由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事故是由车主违章引起的,则车主应该负全责。
无论是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司机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区别只是责任大小不同。
由于司机与搭乘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客运合同关系,所以司机负有将搭乘者安全运送到目的地的义务。只不过在无偿拼车的情况下,出于公平考虑,一般会酌情适当减轻司机的赔偿责任。
如果乘车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例如因乘车人在车内有不当举动,影响司机驾车,或乘车人强行要求司机违章行驶等原因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乘车人也应该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拼车·纠纷
事先签订书面协议
李青山律师表示,由于拼车过程中不可知因素较多,因此乘车人与司机间应签订书面协议,尽可能对双方拼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细化明确。
拼车协议应明确以下几点:
1. 双方的具体身份信息、住址及联系方式。
2.对搭车的路程、出行时间、期间范围进行细化约定。
3. 对于费用、支付方式及双方的责任义务进行约定。
4.对双方的违约行为及合同解除条件作出约定。
人身伤害不能免责
有的司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拼车出行过程中造成的对于乘车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司机一律不承担赔偿责任。
乔磊磊律师称,对于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应区分其免除责任的范围,对于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的约定,如果双方自愿签订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可以免除司机对乘车人在财产损害方面的赔偿责任。
但是对于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因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不具备合法有效性。
所以说,人身伤害免责条款,签了白签。
拼车协议
甲方: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住址: 区 路 小区 号
乙方: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住址: 区 路 小区 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拼车”上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乘车服务。
甲方拥有驾驶执照,驾驶证号为
甲方的车辆号牌为
甲方的车辆状况良好。
第二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乘车费用。
乘车费用标准为每次 元。
乙方应当在每次下车时,向甲方支付乘车费用。
第三条:乘车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早上 点 分,乙方到 ,搭乘甲方车辆。超过 点 分,甲方不再等候。甲方在 点 分之前不得发车。
第四条:行车路线。行车路线为从 区 路 小区 号到 。
第五条:特别约定。双方都不能在车内吸烟,其他事项 。
第六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另一方均可解除本协议,并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甲方应当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如因甲方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协议,但是应当提前两天通知对方。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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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提醒
谨慎选择拼车对象
拼车时应尽量选择驾驶技术娴熟的“老司机”,事前应查验司机的行驶证、驾驶执照等。
购买保险转嫁风险
车主作为驾驶者,应向保险公司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为驾驶者和乘车人提供双重保障,对该部分增加费用,驾驶者和乘车人可进行分担。 搭车人也可投保一份短期意外保险,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