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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拼车 明智之举

2012-01-17 08:04:14 来源: 客运站

     对于如今城里人来说,乘公交车太慢,坐出租车太贵,于是,一种方便、快捷的通行方式——拼车便应运而生了,即人们戏言的“第四种交通方式”。

  这的确是一种精明的消费。对搭乘者来说,早上不用急着去上班,也不用受公交车的挤压了。从费用上来说,拼车比坐出租车还要省一半的钱;而对于车主来说也是有利可图,既能省下一笔油资,更能结识一些朋友,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这样一种利己利人的好事,在交通部门那里却被认定为非法。理由是,拼车没有取得特许经营权等合法运营资格,只要是收了钱,哪怕是一合烟,就属于经营性质。但拼车一族却不认可这种定性,他们认为,拼车为的是省钱而不是挣钱、是互利而不是赢利、是上、下班顺路而不是从早到晚四处拉生意,这与法律明确规定需要管制的经营性或营利性收费行为是有很大区别的。于是,在民意和法规之间便形成了一道难以逾越的“墙”。在这种情况下,杭州市交通局出台“拼车”之规定,把拼车规范起来,这不仅是为拼车正名,更是一种管理上的进步。

  其实,拼车并不是中国的发明,国外早已司空见惯。在德国,拼车被认为是一种环保行为,因而政府通过一些行政举措鼓励拼车;美国则规定,车中有两三个人就可在专用车道行驶。私家车若常年搭载人的话,汽车保险费还会有一定的优惠;在韩国,不仅私家车可以拼车,就是出租车也可由多位乘客“拼打”,名曰“合乘制”。而在新加坡,交通高峰期间,空车上路是要被罚款的,私家车中乘坐少于4人,就需要办理通行证,这实际上是变相鼓励民众“拼车”。

  事实上,在资源日渐稀缺的今天,拼车的好处是有目共睹的:可以使车辆得到更有效率的利用,可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难题,也有利于节约能源和交通成本,减少尾气排放,降低污染。更重要的是,这种多赢之举符合中央提出的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因此,拼车应当受到支持与鼓励,因为它对国家、社会和个人都有利。

  将拼车尽快走向合法化,让“都市拼客”们拼得更加安全、更加放心,是时代的呼唤,也是历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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