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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潜在风险 拼车前了解车险签订协议

2012-01-17 16:39:06 来源: 客运站

  “拼”之前要看保单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首先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这一常识几乎人人都懂。而正是这种认识又往往将人带向误区,以为只要有损失,保险公司都能赔。其实不然。    据江诗伟介绍,目前,我国的车辆保险主要有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险,但其中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第三者责任险属于非强制性的保险,由车主自愿投保,其保障范围、保险金额比交强险更为灵活,但保险对象同样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而在拼车关系中,搭车人通常属于“本车人员”范畴,因此无法通过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只有在所拼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搭车人所受的损害属于其他车辆投保的强制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范围,其能得到多少赔偿取决于对方车辆的保险情况。    车上人员责任险,又称乘客险或座位险,是车险附加条款之一,它的优点是:不指定具体乘员,只要车上乘客发生人身伤亡,保险公司都负责赔偿。目前有相当部分的车辆投保了此险种,它有利于保障拼车双方的权益。此外,搭车人可以在拼车期开始前为自己购买一份短期意外伤害险。    有关专家建议,在选择拼车友之前,一定要对所拼车辆的保险情况详细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在签订书面协议时,一定要明确拼车费用的支付形式、数额及性质,尽量避免营利的嫌疑,因为对非法营运车辆保险公司是拒绝理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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