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了开私家车上班的裴先生最近在忙一件事----跟网友联络,准备找个拼车伙伴。他的帖子已经挂在网上:单号大宇。
拼车族 裴先生:我可以稍微绕点远,共同联络,共同上下班,这样比较方便,另外我想在双日子,找一个双号的车,加强联络。因为我开车半小时,坐公交车得两个小时。 拼车的好处显而易见,各取所需,还节能环保。不过拼车也不是件简单的事,因为“拼”也能拼出法律问题,需要加以注意。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江诗伟:比如说单双号,第二天我撩挑子子了,还比如说,你半路司机说我有事,还有一类是涉及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最典型的是发生交通事故。 按照法律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车损一般由驾驶员负责承担,而搭车人如果出现人身损害,驾驶员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点拼车双方应先予以明确。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江诗伟:车损原则上如果说搭车人在搭车过程中没有过错,是不用负责的。 有人在拼车合同中特别约定搭车者自担风险,车主无须负责。实际上,这种所谓的免责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江诗伟:合同法里两种免责是无效的,一是免除自己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条款是无效的。 法官提示,拼车最好做到谨慎选择、书面协定、诚信履约。从防患于未然的角度,在选择拼车对象时最好先考察对方车况、驾驶技术、驾驶习惯等情况,再作出决定。此外,先君子后小人,最好先签书面协定,约定行车路线、违约责任等。一些生活习惯、驾驶习惯也可以进行约定,比如不要抽烟、不要酒后驾驶等,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都会得到法律的认可。一旦确定拼车关系,就要本着诚信为本的态度去履行协议。此外,上足保险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解决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刘德恒:如果我们投保乘客险,发生事故可以获得这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