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
2011-12-30 12:28:37
来源: 客运站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根据省人民政府指示,特对加强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通告如下:
一、高速公路实行全封闭管理,高速公路两侧隔离墙(网),任何人不得破坏、攀越、钻爬;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走,违者造成交通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二、禁止非机动车、轻便摩托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带全挂车、拖拉机和悬挂试车、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以及设计时速低于60公里的其他机动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三、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速度不得超过标志限定,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掉头、逆行、试车或进行驾驶教练、上下乘客、装卸货物。
四、在高速公路上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设置警告标志,施工人员必须穿着统一的标志服及反光衣。因施工违章而造成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五、所有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包括部队、武警、公安等挂特种号牌车辆)必须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及高速公路管理规定,服从高速公路管理人员疏导和交通警察指挥。
违反上列规定者,将依法给予处罚,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