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公路法规

首页
汽车
火车
机票
公交
天气
资讯
问吧
工具
地图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高速公

2012-01-05 04:13:23 来源: 客运站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四条中的“全挂牵引车”如何理解的答复
  辽宁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你总队《关于全挂车如何定义的请示》(辽公交办〔1995〕7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四条中的“全挂牵引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和半挂车的术语和定义车辆类型》(GB3730.1-88)所称的全挂牵引汽车。
  
  此复
  
  1995年3月6日
上一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绕城高速 下一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省高速公
  • 相关阅读

    @2005-2018 闽ICP备2020019188号-8 “扫黄打非”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