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高速公路联网服
2012-02-23 07:42:45
来源: 客运站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高速公路联网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技术服务费收费比例的请示》(苏高网服[2008]第9号)收悉。经成本监审和价格核定,对有关高速公路联网服务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高速公路联网服务费,是指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向高速公路联网成员单位提供联网营运服务收取的费用。其服务内容包括:通行费审批、结账服务,高速公路信息服务,营运、监控等服务。
二、收费标准为:以通行费收入为基数,现金收入按不超过0.2%、非现金收入按不超过2%的标准向路网各成员单位收取技术服务费。
三、在通行费收入增长较快时,你公司应与各成员服务单位协商,适当降低技术服务费标准。
本批复从2008年度起执行。
二00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