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威乌高速公路天
2012-02-24 00:31:04
来源: 客运站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威乌高速公路天津西段等3路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市政工程局:
你局《关于威乌高速公路天津西段设置收费站和收费标准的函》(市政规费[2005]502号)、《关于京津高速公路(天津东段)设置收费站和收费标准的函》(市政规费[2005]549号)、《关于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一期工程)津保高速至威乌高速公路段设置收费站和收费标准的函》(市政规费[2005]501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核定上述三段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型分类和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一)一类车:7座以下客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每车每公里0.55元。
(二)二类车:8座至19座客车,2吨至5吨(含5吨)货车,每车每公里为0.95元。
(三)三类车:20座至39座客车,5吨至10吨(含10吨)货车,每车每公里1.55元。
(四)四类车:40座以上客车,10吨至15吨(含15吨)货车及20英尺、40英尺集装箱车,每车每公里1.75元。
(五)五类车:15吨以上货车,每车每公里1.90元。
二、收费站设置
威乌高速公路天津西段设匝道收费站1座,站名为:津文收费站。
京津高速公路(天津东段)设收费站2座,其中,主线收费站1座,站名为:北塘收费站;匝道收费站1座,站名为:东丽收费站。
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一期工程)的津保高速至威乌高速公路段设匝道收费站1座,站名为:杨柳青收费站。
三、收费年限
威乌高速公路天津西段、京津高速公路(天津东段)、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一期工程)的收费年限仍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函[2004]163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要在收费站公示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等相关情况,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搞好服务。
五、票据管理及执行时间
车辆通行费票据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自2005年12月20日起执行。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OO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