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成都回来已经四个半月了,对我的那些版主朋友们来说,今年的成都之行大概都已经像是上一世纪的故事,早被之后的若干次更出色的旅行所遮盖,可在我,那记忆还是新的,就像在昨天似的。
上个月接到小菲的电话,得知她家小公主已经芳龄两个月了。记得在如家仅有的那一晚,在楼上格格的房间里试衣裳时,格格还特嘱我替她问候小菲来着,惭愧!小菲说格格嘱咐过好几位替格格来问候她,可大家差不多都像本人似的,忙着忙着就把这问候拖过去了。
我请小菲原谅,说生计艰辛,大家可能都在忙着,不像你。小菲是我熟悉的人里惟一的一位不必为生计奔波的,至少现在已经不用了,只要爱着和被爱着,就够了。
其实我也不能十分肯定小菲的生活就是我想像的这个样儿,但我一门心思地非要把她想成这样,我必须要认定世界上至少有人是这样的,有这样一种活法儿,好多事情就是这样,信了,就灵了。
在成都的那几天里,锦里把我迷得神魂颠倒的,天天都要坐公交车跑过去,在那里无目的地转上几圈,吃点什么,再买点什么。我吃过那里的三合泥、豆腐干,买过那里的皮影、书签。
皮影是送给我姥姥的,在小摊上挑来捡去选了半天,皮影戏的影子人儿是用牛皮刻的,摊主说那种油汪汪发黄的是旧的,是他已过世的爷爷当年刻的,白的上着五彩的是新的,是他刻的。我最后买了新的,因为我姥姥历来不喜欢旧货,现在我有点后悔了,我应该买那个旧的,或者,买一个新的,再买一个旧的,新的送给姥姥,旧的我自己留着。
书签是送给我爸爸的,是银色金属制的,像把小刀,端头上一粒诸葛亮的头像,把小刀插入书页中,那雕像正好贴在书脊上,这是我见过的制作得最精致、最有味道的书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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