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新发布的《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可以得知,南宁地铁禁止在地铁上进食这一规定将在南宁地铁1号线试运营当天正式施行。对于南宁地铁禁止在地铁上进食这一规定,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关注。
南宁地铁禁止在地铁上进食
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正式发布《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下文简称《守则》),并将于6月28日轨道交通一号线试运营当天起施行。
据悉,去年年底开始,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制定《守则》,并参考了广州、上海、长沙、武汉、宁波5家地铁的同类规章。今年2月25日至3月11日期间,该局向市直各部门和市民公开征集到关于《守则》的41条意见建议,并对《守则》进行了优化调整。5月18日《守则》正式发布,6月28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守则》,乘客所使用的车票,不足以支付到达车站的实际车费时,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乘客每次乘车有效时限120分钟,超过有效时限,须按单程最高票价补交票款,但因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原因导致的除外。
乘坐地铁时,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3米以下(含1.3米)儿童,携带的儿童超过1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
《守则》对乘客携带物品的重量尺寸也有严格规定。每位乘客随身携带物品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6米。
南宁地铁禁止携带的物品
(一)在车站、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二)在电梯、车厢内进食;
(三)在车站、车厢内乱刻、乱写、乱画、乱张贴或者擅自悬挂物品;
(四)携带动物进站、乘车,但携带佩戴标识和防止伤人护具的导盲犬除外;
(五)携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进站、乘车(已经折叠的自行车除外);
(六)携带充气气球、尖锐物品,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物品以及超大行包进站、乘车;
(七)在车站、车厢内擅自从事商品销售、广告宣传等活动的;
(八)在车站、车厢内滞留、乞讨、卖艺、大声喧哗、收捡废旧物品,躺卧、踩踏座椅;
(九)在车站、车厢内擅自进行电影、电视剧拍摄等易引起人群围观和集结的非营运活动的;
(十)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环境卫生和妨碍他人乘车的行为。
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对南宁地铁禁止在地铁上进食的情况应该都清楚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