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车厢内7月1日起禁食
据了解《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将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原来的条例,在车站、站台或者其他轨道交通设施内,乘客被禁止的行为有6条,修订后的条例变更为11条。
增加的禁止行为分别是:在列车车厢内饮食;使用燃油、燃气类以及体积或者重量超过乘客守则规定的轮椅车等代步车;携带充气气球、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乘车;携带活禽和猫、狗等宠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碍轨道交通运营的动物(盲人携带导盲犬除外)进站、乘车;使用滑轮鞋、滑板等进站、乘车。
对于此前市民热议的“禁食令”,此次条例明确了仅在列车车厢内禁食,对于因身体健康原因需要饮食的部分特殊人群,可以在进入车厢前或离开车厢后解决,也就是说乘客可以在地铁站站厅和站台上吃东西。
此外,折叠自行车能不能带进地铁也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此次条例明确规定,包括折叠式自行车在内的所有自行车均不能进站、乘车。但考虑到市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条例27条也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应当根据轨道交通、公用汽车等公共交通的运营情况,在轨道交通车站周边住宅区、办公区、公共机构出入口处等场所,设置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方便市民换乘。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合理设置或者施划非机动车停放场所。”
如果乘客在车厢内吃东西了,或者拎着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乘车了,违反了条例,会有什么后果?条例也明确了,“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并可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