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电梯连续超载将限流
记者昨天从全市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部署会上获悉,根据新制定的《轨道交通自动扶梯质量管理意见》,地铁电梯超载连续运行超过最高时限时,应及时限流。
意见指出,轨道交通电梯设计选型应以客流预测报告为依据。市规划委在总体设计审批中,应将电梯选型列入重点审核内容。参考电梯技术档案是否有质量问题记录;采购招标明确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及维护保养实行“终身负责”制。“‘终身制’规定,对在建的新电梯来说,是强制性的。目前在用的电梯如果不是由生产厂家维保的话,在合同到期之后,就要取得厂家的委托,否则就得终止合同。”市质监局特设处副处长邢磊介绍,目前本市不足一半的电梯不是由厂家来提供维保的。
根据意见,统一运营线路电梯,尽可能选用同一电梯品牌。电梯运营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电梯安全管理。针对公共交通场所电梯客流大、负载重等特点,电梯每日开启时应试运转,运行时要进行定时巡检,停运后要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客流高峰时段在关键位置安排专人值守,疏导客流。客流过于集中,超过电梯额定工况要求,应及时采取限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