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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二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

2013-03-19 13:32:42 来源: 客运站

 


全国12092家星级饭店二季度的营业收入总计为5576501.61万元,其中一星级占0.17%,二星级占7.01%,三星级占29.00%,四星级占33.05%,五星级占30.77%。客房收入为2502129.1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4.87%,餐饮收入为2488265.5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4.62%。

  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中的13913家星级饭店中,有12843家完成了2011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数据的填报,并通过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比上季度增加了809家,完成率为92.31%。

  一、总体情况

  在12843家星级饭店中有一星级247家、二星级4026家、三星级5835家、四星级2145家、五星级590家。其中有751家饭店停业,12092家完成了第二季度经营数据的填报。

  全国12092家星级饭店二季度的营业收入总计为5576501.61万元,其中一星级占0.17%,二星级占7.01%,三星级占29.00%,四星级占33.05%,五星级占30.77%。客房收入为2502129.1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4.87%,餐饮收入为2488265.5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4.62%。

  全国第二季度星级饭店平均房价为303.84元/间夜,平均出租率为62.14%,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188.82元/间夜,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35799.66元/间。

  从第二季度各地区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排全国前6位的为上海、北京、广东、天津、福建、浙江;平均出租率排前6位的为湖南、陕西、贵州、山东、山西、新疆兵团。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排前6位的为上海、北京、广东、四川、浙江、福建。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排前6位的为上海、北京、江苏、浙江、福建、广东。

 二、各星级情况

  一星级饭店,重庆(1家)和北京(18家)两地的平均房价在200元/间夜以上;平均房价最低的为河南(4家)和新疆兵团(1家),不足6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超过70%的共有5个省,其中安徽(3家)最高,为80.08%;平均出租率在60%-70%的有5个省;平均出租率在50%-60%的有7个省区市;平均出租率在40%-50%的有4个省区市;平均出租率不足40%的有7个省区市,其中新疆兵团最低,为10.89%。

  二星级饭店,北京(188家)和上海(61家)两地的平均房价均高于200元/间夜;海南(24家)、云南(334家)和广西(100家)等地平均房价不足100元/间夜。湖南(197家)的平均出租率超过70%;平均出租率在60%-70%的有11个省区市;平均出租率在50%-60%的有15个省区市;平均出租率在40%-50%的有5个省区市,其中吉林(70家)最低,为46.43%。

  三星级饭店,北京(244家)和上海(107家)两地的平均房价均超过了300元/间夜;海南(87家)和广西(198家)两地的平均房价最低,不足15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超过70%的共有4个省区,其中湖南(210家)最高,为75.97%;平均出租率在60%-70%的有14个省区市;平均出租率在50%-60%的有11个省区市;平均出租率不足50%的有3个省区,其中西藏(49家)最低,为44.26%。

  四星级饭店,上海(63家)、北京(123家)和青海(11家)三地的平均房价超过了400元/间夜;海南(50家)平均房价最低,为202.88元/间夜。平均出租率超过70%的共有4个省,其中湖南(48家)最高,为79.11%;平均出租率在60%-70%的有20个省区市;平均出租率不足60%的有8个省区市,其中黑龙江(46家)和青海(11家)不足50%。

  五星级饭店,上海(44家)的平均房价超过1000元/间夜,远高于其他省区市;平均房价低于500元/间夜的有7个省区,其中江西(7家)最低,为408.13元/间夜。3个省的平均出租率超过70%,其中湖南(15家)最高,为84.19%;平均出租率在60%-70%的有18个省区市;平均出租率在50%-60%的有6个省区;青海(2家)、宁夏(1家)和天津(10家)三地的平均出租率不足50%。

  三、三大区域情况

  从东、中、西部三大区域的收入结构情况来看,东、中、西部地区的餐饮收入和客房收入两项主营业务收入之和占营业总收入比重分别为88.53%,92.98%,90.63%。二季度东、中部地区餐饮收入比重均大于客房收入,西部地区客房收入比重较大。中、西部地区两项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间差距较小。西部地区的客房收入比餐饮收入所占比重多了6.75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客房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全国平均值,西部地区比全国高3.82个百分点。

  三大区域的总体经营情况看,东部地区平均房价、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均最高,分别比全国平均值高56.24元/间夜、29.95元/间夜和7956.71元/间,平均出租率最低,低于全国平均值1.38个百分点;中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最高,高于全国平均值4.5个百分点,而平均房价为三个区域中最低,低于全国平均值74.67元/间夜;西部地区的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均为三个区域最低,分别比全国平均值低46.06元/间夜和10385.73元/间。

  三大区域各星级经营情况看,一星级东部地区的平均房价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高于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和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最高,其中平均出租率比东部地区高了11.92个百分点;二星级、三星级和四星级东部地区的平均房价、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最高,中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最高。西部地区平均房价、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均为最低。五星级东部地区平均房价、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远远高于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平均出租率最高,平均房价、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三大区域中最低。

 四、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情况

  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共有5337家饭店完成二季度经营情况填报,占全国总数的41.56%,其中停业饭店有329家。从各星级经营数据完成情况看,一星级61家,占全国完成数量的28.64%,二星级1135家,占30.86%,三星级2292家,占41.49%,四星级1072家,占51.34%,五星级448家,占76.06%。

  从二季度各城市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排在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三亚、广州、北京、深圳、成都、厦门、青岛、沈阳和武汉。平均出租率排在前10位的分别为长沙、西安、贵阳、南京、青岛、南昌、厦门、成都、丽江和福州。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排在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广州、三亚、长沙、北京、成都、深圳、厦门、青岛和西安。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排在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长沙、广州、无锡、南京、成都、北京、温州、福州和宁波。(注:共48个城市进行数据比较排序。太原和宜昌两个城市的填报率不足60%,本季度不列入排序)。

五、比较分析

  1.分星级比较

  与上季度相比,二季度全国星级饭店各项经营指标明显上升。从平均房价看,各星级均有小幅增长,三星级增幅最大,五星级增幅较小。从平均出租率和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看,各星级增幅明显,均超过10%。从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两项指标看,各星级降幅均在10%以上。从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看,除五星级有所下降外,各星级均有较大增幅。

  与去年同期相比,二季度各项指标均有所增长。一星级各项指标均增幅最大。五星级平均房价和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略有下降。

  2.各省区市比较

  与上季度相比,有29个省市的平均房价增长,其中青海增幅最大,为35.43%;海南、黑龙江和云南有所下降,分别下降了33.73%、11.59%和4.92%。平均出租率指标比较中,除海南的平均出租率下降了16.28%外,各地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西藏增长最明显,增幅为69.16%。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的比较中,除海南的平均出租率下降了44.52%外,各地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青海增长最明显,增幅为100.59%;除海南、广东和浙江三地的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下降外,其余各省均有不同程度增长,西藏增幅最大,为51.35%。

  与去年同期相比,除山西、上海和新疆三地的平均房价下降外,其余各地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吉林增幅最大,为43.28%;除7个省区的平均出租率下降外,其余各地均有不同程度增长,贵州增幅最大,为22.49%;除上海、山西和黑龙江三地的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下降外,其余各地均有不同程度增长,新疆兵团和青海增幅超过50%;除云南、山海、西藏和黑龙江等地的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下降外,其余各地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吉林增幅最大,为56.13%。

  3、三大区域比较

  以上季度相比,三大区域各项指标均有所增长。从平均房价、平均出租率、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四项指标看,西部地区增长明显。从三大区域各星级情况看:一星级和四星级中部平均房价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最大,西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和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幅最大,增幅达20%;二星级东部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最大,中部地区平均房价增幅最大,西部地区平均出租率和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幅最大;三星级中部地区平均房价增幅最大,西部地区平均出租率、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最大;五星级西部地区各项指标增幅最大,东部地区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略有下降。

 与去年同期相比,各项指标均有所增长,东部地区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最大,中部地区的平均房价增幅最大,西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和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幅最大。从三大区域各星级情况看:一星级中部地区增长优势明显,各项指标增幅较大。西部地区平均房价略有下降;二星级东部地区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超过50%。西部地区平均房价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均有所下降;三星级中部地区平均房价增幅最大,东部地区平均出租率略有下降;四星级和五星级西部地区各项指标增幅明星,其中五星级东部地区平均房价和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中部地区平均出租率均有一定降幅。

  4.50个重点城市比较

  与上季度相比,平均房价增幅排在前10位的城市为洛阳、西宁、黄山、张家界、长沙、广州、泉州、乌鲁木齐、沈阳和温州;平均房价下降的有三亚、哈尔滨、珠海、厦门、海口、合肥、苏州和无锡,最大降幅为41.30%。平均出租率增幅排在前10位的城市为张家界、黄山、拉萨、西宁、银川、大连、桂林、贵阳、洛阳和青岛;三亚、海口、泉州和温州有所下降,最大降幅为21.27%。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幅排在前10位的城市为张家界、黄山、西宁、拉萨、洛阳、银川、长沙、大连、桂林和乌鲁木齐;三亚、海口、珠海和哈尔滨有所下降,最大降幅为53.79%。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排在前10位的城市为张家界、黄山、拉萨、洛阳、西宁、沈阳、大连、桂林、银川和贵阳;珠海、三亚、厦门、海口、南宁、宁波、无锡、南昌、福州和温州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66.10%。(第二季度和第一季度填报率不足60%的城市不进行排序。)


与去年相比,平均房价增幅排在前10位的城市为西宁、石家庄、泉州、银川、广州、成都、沈阳、长沙、西安和温州;珠海、秦皇岛、桂林、上海、拉萨、张家界、福州、合肥和三亚有所下降,最大降幅为40.54%。平均出租率增幅排在前10位的城市为贵阳、秦皇岛、石家庄、桂林、张家界、乌鲁木齐、西宁、西安、兰州和青岛;上海、合肥、大连、苏州、杭州、银川、宁波、黄山、拉萨和成都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21.27%。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幅排在前10位的城市为西宁、石家庄、贵阳、泉州、西安、广州、银川、成都、长沙和兰州;上海、合肥、拉萨和大连有所下降,最大降幅为26.78%。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排在前10位的城市为石家庄、西宁、成都、温州、贵阳、广州、银川、泉州、长沙和西安;上海、合肥、青岛、东莞、张家界、秦皇岛、和拉萨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63.15%。(第二季度和2010年第二季度填报率不足60%的城市不进行排序。)

  综上所述,从第二季度填报的相关数据看,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二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经营情况良好,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增长。第二季度全国星级饭店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188.82元/间夜,比上季度增长了17.56%,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10%。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35799.66元/间,比上季度增长了6.10%,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8.31%。各星级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增长,五星级的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与上季度相比有所下降。五星级每间客房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

  2.受季节性影响二季度出租率大幅增长,整体情况好于去年。与上季度相比,全国平均出租率为62.14%,增长了13.39%,各星级增幅均在10%以上。从各地情况看,平均出租率除海南有一定幅度下降外,各地均呈现不同程度增长。从三大区域看,各区域明显增长,其中西部增幅最为明显。从与去年同期比较分析看,二季度各项经营指标也均有一定增长。其中全国平均出租率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12%,有15个省市区平均出租率有不同幅度增长,同时三大区域的平均出租率也均出现不同程度增长,其中西部地区增长明显。

  3.西部地区经营情况较好。从三大区域看,西部地区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均有明显增长。从与上季度比较分析看,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幅在前十位的西部地区有青海、西藏、新疆兵团、宁夏、新疆、陕西、内蒙古和甘肃。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在前十位的西部省份有西藏、新疆兵团、青海、贵州、新疆、陕西、宁夏和内蒙古。从与去年同期比较分析看,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幅在前十位的西部地区有新疆兵团、青海、云南、贵州、甘肃、四川、宁夏和陕西。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在前十位的西部省份有新疆兵团、贵州、青海、内蒙古和宁夏。

  4.部分全国重点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各项经营指标比上季度大幅增长。与上季度相比,重点旅游城市中除三亚、海口、泉州和温州等四个城市比上季度有所下降外,其余各城市均呈现不同程度增长,其中张家界和黄山等重点旅游景区景点所在城市增幅较大。从经营指标增幅排名看,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幅排名中张家界位居第一、黄山位居第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排名中张家界位居第一、黄山位居第三。而从与去年同期比较分析看,张家界的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小幅下降,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有一定幅度增长。黄山的两项指标均有小幅增长。

  5.部分重点旅游城市经营情况有所下滑。从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比较分析看,上海、海南的各项指标均有所下降。从第二季度各地区经营指标排名看,平均房价排名中上海位居第一、海南位居第七位;平均出租率排名中海南位居第二十二位、上海位居第二十三位;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排名中上海位居第一、海南位居第十二位;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排名中上海位居第一位、海南位居第二十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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