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节放假安排的出炉之后,大家纷纷开始关注2016年春节加班费如何计算这一问题。对此,关于2016年春节加班费如何计算,趁着这个机会,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2016年春节加班费如何计算
春节七天假期中,只有前三天是国家法定假日,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
2016年春节假期,法定假日为2月8日、2月9日、2月10日共计3天。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这三天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初三至初六的4天,如果安排加班的话,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按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pide;月计薪天数(21.75天)。
2016年2月7日的放假仅属调休而非“法定节假日”。所以,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2016年除夕工作的,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pide;21.75天×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pide;21.75天×200%×加班天数。
加班费规定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的支付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费的标准是: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春节的相关介绍
春节传统名称为新年、大年、新岁,但口头上又称度岁、庆新岁、过年。古时春节曾专指节气中的立春,也被视为是一年的开始,后来改为农历正月初一开始为新年。一般至少要到正月十五(上元节)新年才结束,春节俗称“年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佳节。
自汉武帝太初元年始,以夏年(农历)正月初一首”(即“年”),年节的日期由此固定下来,延续至今。年节古称“元旦”。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开始采用公历(阳历)计年,遂称公历1月1日为“元旦”,称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
在客运小编的介绍下,大家对2016年春节加班费如何计算应该都清楚了,对此,需要在春节期间加班的朋友可以多多注意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