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预订的订金与定金
还有不到一个月就是新春佳节了,目前酒店预订已是异常火热,但大家在预订的同时,可要分辨清订金与定金。
春节将至,各大饭店的年夜饭预订也开始火爆起来。近日,不少消费者投诉交上订金后,年夜饭菜品“缩水”。对此槐荫区工商分局提醒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时要签订详细的合同,并且注意签订合同规范,不要将“订金”写成“定金”。
元旦前夕,商河县的王先生在一家餐馆交上400元订金,预订了一桌年夜饭,店家称临近春节食材不容易预订,两周后才能给出菜单。17日,王先生到餐馆查看菜单时,发现约定的六菜一汤中有四个都是素菜。王先生提出多掏钱加订几道荤菜,但店家称年夜饭只有套餐规格,不能点菜。王先生提出退订金,店家却称春节一个月前订金一律不退。王先生只好拨打12315投诉,经过商河县工商人员调解,400元的订金被如数退还。
“临近春节,肉类和一些贵重食材往往价格上涨,是导致年夜饭菜单难产的主要原因。”槐荫工商分局市场合同科科长刘含秋说。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年夜饭合同时,要同商家敲定各类收费细节和标准。签订合同时,不要将“订金”写成“定金”。因为“订金”具有预付款性质,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违约,都可按照事先约定或商业惯例执行,而“定金”有担保的作用,如果商家违约,应承担向消费者支付双倍“定金”的违约责任,如果消费者违约,商家不用返还“定金”。
此外,提醒目前有准备酒店预订的朋友,现在可要抓紧时间开始预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