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用假证购买倒卖春运火车票将受处罚
近日,枣庄西站派出所全面启动开展打击违法倒卖春运火车票行为,对使用伪造、复造或冒用他人的居民证购买车票倒卖的,一经发现将依法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的罚款。
为了维护2012年春运首次实名制购票秩序,严厉打击倒卖火车票、制贩假火车票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售票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铁路公安部门规定今年春运实行几个严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倒卖、叫卖火车票、座位号;严禁铁路客票代售、代办单位囤积车票、非法加价出售;严禁火车票代售代办单位向倒票人员提供火车票;严禁伪造、复造火车票;严禁销售和使用假火车票;严禁在为他人代办火车票时非法加价或变相加价;特别是使用伪造、复造或冒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购买车票倒卖的,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罚款。
铁路警方特别提醒广大旅客:请不要在车站或代售点固定窗口以外的地点购买车票,若发现票贩子可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632—3969258 、3969050及6319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