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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票挂失办理办法

2013-02-18 23:33:57 来源: 客运站

   客票挂失办理办法

  一、客票遗失不限指定地点办理挂失手续。

  二、可办理挂失手续的地点:原遗失客票的开票销售公司、新购客票的开票销售公司、航空授权单位、航空公司各售票处。

  三、申请挂失应备资料

  旅客在向航空公司或其销售代理人申请挂失时 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申请挂失者非旅客本人,代办人须持旅客书面委托书,出示旅客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受理单位保留旅客委托书及旅客证件、代办人证件复印件备案)。

  旅客须以书面形式向南航或其销售代理人申请挂失,说明丢失过程;如在旅客申请挂失前,客票已被冒用或冒退,航空公司不承担责任。

  旅客须提供遗失地公安部门出据的证明。

  旅客填写<航空公司遗失票证报失申请书>一份。

  旅客原购票处须提供遗失客票出票人联原件;如已填开新客票,需同时提供新客票的出票人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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