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7时许,连霍高速甘肃省玉门市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从新疆乌鲁木齐向河南转运重症病人的救护车发生侧翻冲下高速,目前已造成5死亡、3人受伤。
据介绍,这辆车牌号为新A·ZH120、载有8人的救护车,于10月11日16时许运输重症病人及家属从新疆出发至河南,途经连霍高速2559 公里处甘肃省玉门市境内,从路基处侧翻。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消防等部门紧急赶往现场救援。由于救护车严重变型,救援人员采取切割等方式,才将被困人员救出。由于车辆碰撞严重,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
据救护车侧翻事故最新消息称:救护车侧翻致5死3伤,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侵权行为的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知名债权债务律师,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部主任,郭延虎律师提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