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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覃塘区少年无证驾驶

2014-10-20 10:10:11 来源: 客运站

   贵港市覃塘区少年无证驾驶

 

我们现在关注一下少年无证驾驶,开始驾驶结伴出游酿车祸获赔,青春正是高昂着歌向前大踏步走的美好年纪,可是却因为一场意外的事故让这花季般的生命过早陨落,人生就此戛然而止,这无不让人感到伤痛和惋惜。少年无证驾驶出游喜剧变悲剧,这样事故的发生再次警醒我们,驾驶时谨记交通法则,首要注意行驶安全。

  被告马小华系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大岭村人,今年17岁,正值青春年少、意气风发的年纪。爱玩、爱闹,爱和伙伴结伴出门游玩。与他志同道合的还有17岁的覃小米(男)、16岁的黄小小(女)和覃小燕(女)。2011年2月28日22时10分,马小华驾驶同村人覃正所有的桂R-DN50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黄小小等三人,再次出门兜风游玩。在沿着209国道由三里往覃塘方向行驶,至209国道307加油站路段时,遇黄标驾驶登记车主为梁苗的桂08-11336号大中型拖拉机,由道路东侧307加油站路口驶入209国道后,在左侧车道逆向往三里方向行驶,双方发现后采取措施避让过程中,普通二轮摩托车与大中型拖拉机车厢右侧发生碰撞,造成少女黄小小当场死亡,马小华、覃小米、覃小燕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发生了,黄小小的父母黄鑫和黄美悲痛欲绝,怎么样都无法相信他们活泼可爱的女儿在一次出游中就送掉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让渐步入年老的他们情何以堪。悲痛无法抑制,生活却仍要继续。在伤心女儿没了的同时,认为造成他们女儿死亡的马小华、黄标等人应该给予他们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共计114602元。在赔偿问题争议不断,却仍然未果的情况下,黄鑫和黄美一纸诉状就把马小华、黄标等人告上的覃塘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给他们一个合理的说法。

  针对这类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该院秉着一贯的调解优先的原则处理。在对花季少女过早殒命深表痛惜和对失去女儿的父母深表同情的同时,再次不余遗力的宣传法律知识,语重心长的对未成年人释明安全驾驶的法理,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从源头上解决这起矛盾。经审理查明,该院认定被告黄标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马小华负此事故次要责任,但被告马小华在事故中也受重伤,目前还在住院治疗,花费了很大一笔医疗费,造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法院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经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对该案进行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黄标一次性赔偿原告黄鑫、黄美死亡赔偿金等7万元,其中已支付14151元,余下55849元,在2012年11月30日前支付完毕。

  相关部门在对未成年人无证驾驶进行再加教育,家长应该正确引导少年时刻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为自己生命负责,共同创造安全文明,驾驶的平安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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