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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时捷案终审 车祸肇事者获轻判

2014-10-20 10:10:11 来源: 客运站
             备受关注的杭州“8·4”交通肇事案昨天有了结果,肇事者魏志刚因交通肇事罪被杭州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在此之前,当事双方家属已达成63.8万元的赔偿协议。
 
            8月4日21时25分左右,在杭州莫干山路浙江电视台门口,魏志刚驾驶保时捷凯宴越野车,在爱心斑马线附近将打工女马芳芳撞出30多米远,马芳芳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不认定魏志刚有自首情节,但因其能够对受害方家属积极赔偿,并取得受害家属谅解,故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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