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消息报道,日前汉中市物价部门对汉中市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重新核定公交线路票价做出批复通过。批复规定:普通(无空调)车票价维持原标准不变,空调车票价实行按空调实际使用季节收费,空调开放期间为2元/人次。
按照物价部门批复,在此次票价核定中,普通(无空调)车票价维持原标准不变,同时明确了各条公交线路节点。公交线路以北方向以石马坡站、公交集团公司站为节点,以南以张家村站为节点,东边则以高客站为节点,跨过节点的按2元收费。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汉中城区空调车实行按空调实际使用季节收费(观光1路、105路和115路专车除外)。春秋季维持原标准不变,冬夏季(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6月15日至9月15日),在空调开放期间,实行一票制,票价为2元/人次;空调未开放期间,票价自行恢复为春秋季所执行标准。如遇特殊天气,公交车需要开空调的话,公司需向物价局报备。
据了解,汉中市物价局此次批复是对以前不规范票价进行规范性核定,并不是最终定价,该批复于4月1日起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