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公交公司创满意乘车环境
鹤岗市公交公司在“学先进、找差距、搞对标、促发展”解放思想大行动活动中,以人民群众乘车满意不满意,认真查找问题,进行认真查找,为乘客创造满意的乘车环境。
对鹤岗市从事公交车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驾驶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大公交、招手停城区内最高时速不能超过40km,中心城区路段时速不得超过30km,发现超速每次执行企业规章,罚款50元。对相互飙车的招手停车辆一经发现,当即停运整顿。整改后再次发现飙车现象,取消其经营权。
车队管理干部要对运营车辆服务设施确保齐全,车内配足车票,同时,教育驾驶员对乘客索票时主动提供。车内无备票,罚车队干部50元。驾驶员拒付乘客索票一次罚款20元等等。
他们在全体员工和招手停经营者中开展服务意识教育,办班培训,使从业人员牢固树立人民公交为人民的服务意识。同时,严格纪律,加大处罚力度。与乘客发生纠纷事件,一经查实,大客车取消服务奖100元,招手停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