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加大公交车尾气治理力度
为进一步改善市区空气质量,治理平顶山市区公交车“冒黑烟”现象,完成 “十二五”大气氮氧化物减排约束性指标(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10%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平顶山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平顶山市环保局近期对所有市区公交线路运营公交车辆进行了尾气排放环保抽检,对抽检中发现的尾气超标排放车辆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经过两次复检,发现市公交公司公交车辆尾气抽检排放合格率由原来的69%上升至97.6%,治理效果明显,整改措施有效。
平顶山市环保局对复检中仍然尾气超标排放的三辆公交车下达了立即停运的处理决定。平顶山市公交公司表示,将严格按照处理决定执行,今后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管,杜绝公交车冒黑烟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