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公交车从民营到国有
毕节公交车不再脏、旧、黑、傻了。7月9日,在毕节市爱民广场,随着毕节市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授牌和发车仪式的举行,50台新、亮、宽敞、舒适的恒通牌、美的牌公交车出现在市民的视野中,取代了“屁股冒黑烟”的友谊牌中巴车。
“以前看到那又脏又破的公交车就不想上,中午宁愿吃盒饭也不想回家,现在新公交车投入营运,每天4趟我都选择乘坐公交车上下班,感觉毕节真有城市味了。”7月11日中午12时许,在公交车站牌下等车回家的毕节市供水总公司职工吴女士一脸灿烂。
“毕节市把公交从民营转变为国有控股的企业,让毕节市民享受到了城市优先的公交资源和文明发展成果,在全省乃至全国尚属首例。”省建设厅客运管理局局长宋建新说。
毕节民营公交车衍生“两个矛盾体”
“毕节公交车从上路开始,便落伍于城市的发展。而上路不久,由于管理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管理和经营脱节,导致了毕节公交事业的发展停滞不前、无序竞争。”毕节市城管局有关领导说。
2002年11月25日,毕节市人民政府同意由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远集团通汇实业有限公司在毕节独资成立毕节市公共客运汽车有限公司,公司在城区享有独立的经营权,经营时间暂定为15年。同年12月25日,毕节行署批复同意开通毕节市城区公共交通5条营运线路,佳木斯公司随即购买了50辆友谊牌中巴车,于2003年1月3日正式投入营运。
这本是解决市民出行难的民心工程,但民心工程并未赢得民心。当这批50辆穿着“绿色外套”、车身长仅5.994米、以屁股冒黑烟为“标志”的友谊牌中巴车“傻汉”般地在城区亮相时,毕节人的确有些意外:“咦,毕节怎么了?城区的公交车外观上连乡镇的班车都不如。”
2004年3月,佳木斯公司以每辆车20万元承包费,将50辆中巴车分别承包给50名毕节人经营,承包经营年限为10年,合同上约定“在没有延伸路线或新开线路的情况下,不增加车辆。”同年5月,佳木斯公司又将毕节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股权以215万元的价格全额转让给毕节市杨家湾镇的周亮和常吕刚2人。
至此,毕节公交车的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公交体制的矛盾暴露无遗:能直接经营公交车的人不拥有公司股权,而拥有股权的人却不能直接管理公交车。“从公交车转包和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的管理和经营基本脱节,公交车承包人都以个体运输的方式投入运营,公司逐渐对公交车失去统领权,公交车之间开始了无序竞争。”原公交车承包人谢某道出其中实情。
“在无序竞争中,许多承包人只顾追求利益最大化,根本不加强车辆检修、车容清理,而且为了争抢客源,互相追逐、无序超车,市民乘坐公交车不仅没有舒适感,也没有安全感。”毕节市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毛仕新说。
毕业公众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博弈”
公交车作为城市的公共设施,事关毕节民生,是城市的血脉,它发挥着缩小城市空间距离的重要作用。在这项公共设施的经营中,体制的弊端在利益的角逐中升级成严重的矛盾。
2005年8月16日,为了适应城市发展,毕节城区第6条公交线路开通,但毕节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没有购置新车营运,而是从原有50辆中巴车中调剂6辆车到第6条公交线路上运营。这种撤东墙补西墙的做法,使毕节市公交事业原地踏步。
2007年5月18日,省建设厅下发《关于对毕节市第6条城市公共汽车线路调整并增加车辆的批复》,同意毕节市2007年对城区6条公交线路调整,增加公共汽车20辆,将第6路公交车线路上运营的车辆调整到第1-5路上,并在第1-5路公交线路上增加7辆车,6路线路新设12辆车,配置一辆机动车。随后,公交公司购置了20辆恒通牌公交车,拟于同年6月11日上线营运,但50辆公交车承包人认为公司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将其承包经营的公交车开至公司围墙,阻止新公交车上线。
尽管毕节市公共客运汽车有限公司在政府的影响下,努力改变毕节城市公交车的现状,但由于公司的承包合同上设置的“附加条件”,这成了承包经营者阻止公交车增量的理由。
一定程度上说,毕节公交事业的动力不足,群众出行难,影响了毕节城市化的进程,影响了公众享有城市公交的权利。
谁来为毕节公交车的升级换代“买单”,找回公众应该享有的城市文明?